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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编写“海南禁塑”案例,供其它地方借鉴

2023年2月23-24日,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TK生物基材料主办,中科国生、微构工场、丰原生物协办的《生物基与降解材料2022年度大会暨颁奖典礼》将在苏州举办,邀请PBAT、PLA、PHA、HMF、PDO、纳米纤维素等生物基和降解材料的专家教授、企业领袖分享行业前沿技术,会议还将发布PBAT、BDO、PLA的年度数据,欢迎您前来参与,可扫上方二维码咨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指导各地深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编制实施生态环境重要规划,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改革、重点工程和重要政策,开展相关重大专项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案例,现选编,供有关部门、地方在工作中借鉴。



综合规划与政策典型案例 | 自由贸易试验区㊺:

海南省颁布实施国内首部地方性禁塑法规 全域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对海南实施禁塑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行全面禁塑,是确保海南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重大举措。为做好禁塑工作,海南通过地方法规、地方标准、禁塑名录、产品监管体系以及替代品产业链,形成了一套具有海南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污染治理方案。海南“塑料污染系统治理机制”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颁布地方法规推动法治化禁塑

颁布实施国内首部地方性禁塑法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顶层设计“禁塑”名录管理、产品技术标准、可追溯体系、回收利用、执法规定的制度安排,构建各主体在禁塑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5个环节的责任承担机制。

创设地方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

制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通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规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生物降解性能、卫生性能、生态毒性等,并对生物降解制品的图形标志和电子监管码提出了要求,为市场监管和产品追溯提供了手段。针对监管取证等工作的时效性要求,制定海南《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红外光谱/拉曼光谱指纹图谱快速检测法》《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 核磁共振波谱快速检测法》2项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快速检测方法地方标准,被国家标准委员会推广至全国限禁塑地区。

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塑动态管理

根据国家各阶段要求和对替代品的技术可行性、供给能力和成本、禁止的必要性等方面考虑,成熟一批、发布一批,先后制定发布两批《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和补充目录,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4大类19小类制品纳入禁止或限制范围,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禁止范围,并对名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创新监管体系培育新材料产业链

开发建立海南省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应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产品电子监管码,打通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消除监管盲点,形成产品信息可追溯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制定《海南省2021年禁塑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建立“政府+协会+企业+志愿者+媒体”联合执法机制,实施常态化市场监管,并制定《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压实各市县监管责任。制定《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合理布局生物降解上中下游产业基地,打造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引导本地传统生产企业转型和引进省外企业相结合,保供给、促竞争、降成本、稳市场。

目前,省内形成上游原料项目2个,现正在加快建设,一期建成后每年可生产原料16万吨。建成下游制品企业15家,形成膜袋产能4.8万吨、餐饮具产能1万吨、改性料3.3万吨,保障了海南禁塑替代品的供应,替代品生产技术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初具雏形。

推动全民禁塑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通过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医院等重点行业场所率先开展禁塑试点工作,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确保了禁塑的顺利实施。充分利用报纸、新闻、互联网、微博等多种媒体,开展一系列禁塑宣传活动。省内外多家电视台采访和宣传禁塑,“美丽海南,我是行动者”的微博禁塑话题阅读量达650万次。同时,在全省各地开展60余场近22000多名公众参与禁塑宣传教育活动,在街道、社区、商场等联合开展有奖知识问答、系列讲座等活动130多场次,发放调查问卷12万份,全社会禁塑政策知晓率超过90%,形成良好的全民禁塑舆论氛围。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









禁塑替代品行业--全国企业名录

【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建立禁塑替代品名录,并将定期公布,为企业做推广。











延伸阅读
海南省环卫系统全面禁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据海南日报12月19日报道,为积极推进海南省环卫系统的禁塑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环卫系统全面禁止采购和使用海南禁塑名录中明确的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全省各市县的环卫主管部门、环卫服务外包企业等单位,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储运等各环节设置的垃圾桶、果皮箱等不可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提倡垃圾桶、果皮箱不套袋、强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此外,海南省环卫系统还将禁塑工作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动废塑料制品的减量化、资源化工作,对废塑料制品分类投放、收集、处置等过程都有明确要求。海口市、琼海市等市县环卫主管部门还将环卫行业企业在垃圾清扫、收运等环节落实禁塑要求的工作情况纳入业务考核范围,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监督。

海南政策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

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

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补充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 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

禁止薄款无纺布袋,海南禁塑名录(第三批)征求意见稿发布

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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